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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证发放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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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24 10:14:0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各单位: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的使用与管理, 决定对校园内已正规上牌的车辆办理校园通行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: 一、备案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,减少办理等待时间,请需要办理校园通行证的 人员,扫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“校园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证办理 登记”信息,进行备案登记,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。 二、为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办理发放校园通行证 1.校内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通行证仅限正式上牌车辆办理,每人 只限办理一辆,车辆行驶证原则上限车主本人或直系亲属。 2.校园通行证领取时间为:2021 年 12 月 22 日—2021 年 12 月 24 日。领取地点:尚大楼 2 楼机关办事大厅。 3.办理校园通行证时,尚未提交《集美大学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 通行申报表》的,在领取校园通行证时一并提交申报表后方可领取。 4.所有办理校园通行证的车主须签署安全承诺书,遵守交通法律 法规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安全、文明、规范行驶和停放车辆。 三、校园通行证管理 1.将校园通行证悬挂于电动自行车、摩托车前较为醒目的位置, 以便进校门时查验。 2.一经发现悬挂假牌照、提供其他虚假材料或伪造、变更校园通 行证的,限制其车辆进入校园,取消办证资格并报公安交警部门依法 处理。 3.校园通行证遗失后,应在三日内,持本人身份证明向保卫处申 请补办。车主因毕业、退学、离职等原因离校前,须将通行证交回保 卫处回收。 4.对屡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、校园交通管理规定,不服从管理的 车辆,学校将没收其校园通行证,限制其车辆进入校园。 5.2022 年 1 月 1 日起,禁止未悬挂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、摩 托车进入校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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